银行理财自建估值模型须谨慎 第三方模型多样性已有“新鲜血液”注入

银行理财自建估值模型须谨慎 第三方模型多样性已有“新鲜血液”注入

坠星瀚玥 2024-12-17 科技时尚 12 次浏览 0个评论

  财联社12月16日讯(编辑 李翀)在近期监管对理财自建估值方法出手监管下,财联社了解到,部分使用自建估值模型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已重新采取中债估值、中证估值所提供的估值。

  目前主流第三方估值模型仍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其估值方法也面临着市场适应性的挑战。多位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理财自建模型并未脱离主流估值方法下新增了风险,在资管新规下“禁令”是必然,此外,第三方估值体系仍有多样性的必要,有助于提供一个更全面的市场价值视角,部分机构已有所尝试,或能帮助债市参与机构在交易中获取更高收益。

  银行理财自建估值模型须谨慎尝试

  自资管新规落地以来,除部分特殊情形外,银行理财统一用市场价值来对债券进行估值,主要是采用第三方估值,即对于银行间债券一般采用中债估值,对于交易所债券一般采用中证估值。

  据悉,针对近期市场广泛关注的银行理财探索自建估值体系的话题,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理财自建估值由来已久,目前业内咨询公司向银行理财建议的估值方法,是在模型层面与第三方估值保持一致,仍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以及插值法计算,但在收益率参数的选取方面进行了优化。

  据华源固收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在相关研报中称,自2022年12月以来,为降低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理财公司在理财估值方法方面“开倒车”,通过平滑信托、收盘价估值及自建估值模型等方式对固收类理财投资的债券等资产进行“近似成本法”估值,目前监管出手规范,核心之一是避免部分理财子公司变相开展“资金池”“资产池”业务,尽管拉长看,二永债等短期内价格波动较大的品种振幅会均值回归,但仍存在不同产品间收益调节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在资管新规下“禁令”是必然。

  “这个底层数据本身也是存在较大偏差,首先债券底层数据复杂,各家机构又有各自的重仓权重,各家自建的优化方案做不到真正的公允,其次四大财务咨询公司在估值模型搭建方面不够深入和落地,顾问人员普遍缺乏实务经验,估值数据存在错漏或终止的风险”,头部外资金融科技公司表示。

  如在“二永债”估值趋势贴近市场方面,该类自建模型往往需要基于第三方模型方法上对最终曲线进行加工处理,以更好的向流动性更高券种的走势去拟合,“这本身就存在估值偏差,反映在数据模型搭建上存在‘先入为主’的前提假设,最终数据存在被高估或低估的风险,不利于前台估值交易”,微京科技创始人杨剑波表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邹行健在近期署名文章中也表示,早年第三方估值曾经采用了过长的估值久期等估值方案对投资人可能造成误导,调整后的市场估值机制是具备良性循环条件的,但“公允价值”不是对估值正确性的至高要求。“在第三方估值方案符合技术规范,而市场数据亦不足以对其证伪时,对仅以理论论据提出自建估值方案的尝试须格外谨慎”。

  第三方估值体系仍有多样性扩展的必要

  据了解,当前债券估值分为前台估值和后台估值,相较后台运营和风险管理,前台估值对价格更敏感,通常与二级交易中的参考价直接相关,更侧重于市场交易和投资决策,帮助交易员在交易中控制价格偏离度。

  “尽管第三方估值较全面的体现券种的走势,但在实际交易中并不是前台交易员唯一的考量,尤其是大幅波动下的估值的定价偏差会直接影响到资本利得和票息收益,同时第三方估值较为平滑的净值收益曲线并不利于价格发现,在极端情况下债券沦为不良资产,反而会加剧银行理财流动性以及道德风险”,某银行理财负责人介绍。

  杨剑波表示,目前微京科技在做的DealRisk系统的估值模块,并不是基于机构自建估值方案,而是基于自研核心量化引擎采用量化金融模型方法进行收益率曲线构建及对个券进行定价,为市场提供可参考的第三方债券定价工具。其定价结果不仅可以应用于中后台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场景,也可以应用于前台投资与交易。以利率债为例,从选定债券样本拟合生成的收益率曲线中,筛选出5个的价格最被低估的利率债作为投资组合,可以发现该组合收益率全部都超过了指数基准收益,其中国债组合年化收益达到8.44%,以超出近2倍基准收益表现验证了DealRisk估值模型在交易层面择券获取相对收益的优势。

  据其介绍,DealRisk系统的估值模型是当前国内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地的可供参考的第三方估值模型,涵盖了债券、衍生品等领域,相较于主流第三方估值模型并未做平滑曲线处理,而是完全通过量化金融模型算法计算得到结果,可以在多种场景下为金融机构提供净值和组合管理服务。

  市场人士也指出,目前主流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估值服务,虽然被广泛使用,但它们的准确性并非绝对。估值方法的多样性有助于提供一个更全面的市场价值视角,更如实的反映债券市场的“温度”,也能成为监管部门洞察金融机构内部估值缺陷的抓手。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面也同样鼓励市场成员加强内部估值体系建设。2023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中也表示,估值产品用户应定期评估所使用估值产品的质量,并择优选择估值机构。鼓励用户加强内部估值体系和质量建设,鼓励选择多家估值机构的产品,发挥不同估值的交叉验证作用,防范单一估值产品错漏或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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